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正式下发2010年45号文件,再次与我院联合招收2010级公共管理硕士。
为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导批准,该部与我院合作举办2010级公共管理硕士社会保障学位班。为此,由该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合作举办公共管理硕士社会保障方向学位班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进行招生。
与此同时,具体负责此事的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也相应发函,要求全国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协助做好组织工作,努力完成招生任务。社保中心还特别强调,希望各地经办机构正确处理好推进工作与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关系,支持符合条件且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特别是基层市、县保险经办机构的有关人员参加考试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