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我院进行“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来自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五位教授作为评估专家参加了本次评估。
评估工作包括我院汇报MPA教学情况;评估专家提问、我院答辩;教学设施考察;教学文件抽查;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评估专家反馈会七大环节。
经过专家认真、严格的评估,在最后的评估专家反馈会上,对我院的MPA项目形成了以下结论:办学理念先进、特色鲜明;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人员齐备、服务意识强;师资结构合理、教学实施严谨、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学位论文整体质量高。同时,专家也在学科建设、案例教学、国际合作等方面对我院MPA未来发展提出了期望。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谢佳宏秘书,研究生院刘迎秋院长、赵芮副院长、相关处室领导、MPA教育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评估。
附:评估委员名单
竺乾威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公共行政系主任,博士生导师。
童 星 第二届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振明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马 骏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政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齐中英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谢佳宏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
评估会议现场
专家抽查教学文件
专家听取介绍
评估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