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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组织人事报刊登了我中心执行副主任、MPA导师蔡礼强博士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敢于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

    发布时间:2013-05-27 来源: 浏览次数:

    5月27日,中国组织人事报刊登了我中心执行副主任、MPA导师蔡礼强博士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敢于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

    论述中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能仅仅着眼于具体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取消,同时还应着手建立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和规范非许可审批项目的措施,体现出既立足当下又着眼长远,既注意发挥直接效果又重视建立长效机制的系统性改革思路。通过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向市场和社会进行充分的放权,从而最大化地释放改革的红利。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3-05-27 06版:理论评论 版)

    每项审批权的背后,都隐藏着大大小小的不同利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最大阻力,也往往来自拥有审批权力的政府部门。

    4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一批先行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项目,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宣布,再取消和下放62项行政审批事项。两周之内取消和下放133项审批项目,体现出新一届政府言出必行、说到做到的决心和壮士断腕、自我革命的气魄。

    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发展市场经济、法治社会的保障。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入手,可以说抓住了政府职能转变的“牛鼻子”。行政审批是公共权力对社会和市场的干预,通俗来说,就是“可不可以做、有没有资格做”,都必须由政府说了算。行政审批制度是政府部门最具有“含金量”的权力,也是一些政府部门吃拿卡要的症结所在。每项审批权的背后,都隐藏着大大小小的不同利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最大阻力,也往往来自拥有审批权力的政府部门。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现代政府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本质,是重新建立政府的外部权力边界,划定政府、市场和社会的界限,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说白了,就是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做的。

    这次取消和下放133项审批项目,主要突出了三个重点领域:一是投资领域,二是社会事业领域,三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这充分体现了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的原则,有利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活力。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也要警惕三种情况:

    一是“明放暗不放”,明义上下放了审批权,暗地里以其他名义搞变相审批,“换汤不换药”。譬如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本来是减少审批的方式之一,实行备案制的目的只是便于政府掌握相关信息,备案的内容和手续应当十分简明、便捷。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对备案的方式、内容和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在具体操作中实质上仍是在以备案的名义实行变相的审批。

    二是避重就轻,取消和下放的,多为过时的或者不重要的审批项目。审批权背后往往存在部门利益或者个人利益,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舍不得放手审批带来的寻租利益。在以往审批改革中,存在只取消或者调整不太重要、不太关键的审批权,对于项目审批、投资审批、资质审批等关键审批权仍牢牢抓在手里。

    三是审批方式的异化,表面上转移了审批职能,但实质上还“遥控”着审批权力,“穿新鞋走老路”。目前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多为官办行业协会,这些行业协会大多与政府主管部门存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现象,两者之间不仅仅只是形式上的外在联系,有时甚至本身就等同于政府主管部门的下设机构。以往改革中,一些政府部门将审批职能转移到这些没有独立性的官办协会手上,既能变相遥控审批权力,又能依托形成的“隐性审批利益链”获取利益。

    长远来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能仅仅着眼于具体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取消,同时还应着手建立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和规范非许可审批项目的措施,体现出既立足当下又着眼长远,既注意发挥直接效果又重视建立长效机制的系统性改革思路。通过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向市场和社会进行充分的放权,从而最大化地释放改革的红利。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青年中心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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