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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关于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成绩加分证明材料、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证明材料提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5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关于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初试成绩加分证明材料、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证明材料提交的通知

    各位考生:

    感谢大家报考我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政策的考生可以申请初试总分加分,具体政策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注:单科不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一志愿考生于317日(周五)12: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申请、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打包提交至社科大政府管理学院MPA材料收取邮箱(2023ucassmpa@sina.com)。

    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办理加分事宜,并将结果公布在本网站上。


    信息公布及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一号,邮编:100102

    网站: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https://sg.ucass.edu.cn/

    咨询电话:010-84719149 田老师

    传真:010-84719149

    官方微信:社科MPA;社科大政管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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