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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来源: 浏览次数: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精神,全方位展示各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成果,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在全国范围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征集。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案例征集由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公共管理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公共治理研究所、清华大学社科学院数据治理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为主办单位,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为承办单位。

    二、征集范围

    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关于“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基本要求,本次征集范围主要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案例。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风险

    (二)深化平安建设活动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

    (三)服务保障民生推进共同富裕

    (四)数字赋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五)“枫桥式”系列创建

    (六)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七)其他类

    三、基本要求

    (一)实用性和实效性申报的案例要注重实效,必须客观真实,实用管用,切忌弄虚作假搞形式。

    (二)普遍性和引领性。申报的案例要注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可复制可推广,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原创性和创新性。申报的案例要注重原创性、创新性,体现理念、思路、手段、技术、制度等方面的创新。

    四、申报评选

    本次案例征集评选出100个优秀案例,30个精品案例,评选程序如下:

    (一)申报

    2023年4月8日-8月31日,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

    (二)评选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开展初评和复评,如有必要,对个别案例进行实地了解。

    (三)公示发布

    评选结果依托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最终确定的案例向全社会发布。

    (四)展示宣传

    举办优秀案例发布仪式、案例展示宣传等活动,选编部分具有典型性、创新性与示范性的案例,汇编成案例集等。

    五、材料要求

    申报案例需提交以下三个材料:

    (一)案例报告3000字左右(案例报告行文要求见附件2,其它与案例相关的材料以附件形式提供)。

    (二)案例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需要加盖印章)。

    (三)案例效果评价证明材料(如党委政府、社会机构的评价、媒体的报道等,形式可为PDF文档电子版、图片、视频等)。

    请将材料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名称格式:案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报方应对所报送案例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等认真审核、全面负责。如涉及知识产权争议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等法律纠纷,自行承担责任。

    此次申报的案例仅用于参与评选、宣传展示和学术研究等,申报单位参与征集即视为授权组织单位在此范围内合理使用案例。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fengqiaoanli2023@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政府管理学院集英楼B305

    联系电话:王老师 021—570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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