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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点 | 柴宝勇 陈若凡:创制实践视角下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基于“实践—理论”的方法论考察

    发布时间:2025-05-19 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5年第2期 浏览次数:

    柴宝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党内法规二级学科带头人。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委员,规划与评估处处长,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内法规与国家监察研究中心主任、校学位定评委员会委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校科研工作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陈若凡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作为一个新兴学科,纪检监察学与传统学科所面对的现实情况有所区别,内部存在自主意识与交叉意识间的张力,在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也需要遵循不同的发展路径。基于“实践—理论”的“创制实践”视角,探讨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当前在自主知识体系建设过程中可以暂时搁置对其本体论的探讨,按照由认识论到本体论的逻辑,坚持以纪检监察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导向,沿着“实践—理论”的路径加以发展。同时,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中可使用实验研究、大数据方法等新兴方法。

    关键词: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五维协同要素;治理效能;评价体系

    正文

    2022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发布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相关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正式将“纪检监察学”纳入了一级学科范畴,与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同属于法学门类,专业代码0308。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的设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举措,也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总体发展绘制了浓墨重彩的篇章。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人民大学时明确提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因此,纪检监察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成立伊始就有必要从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的高度对其加以思考,讨论该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的构成要素、建构逻辑与关键支点,为学科建设指明方向,在发展中推动学科不断繁荣。

    一、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的内在张力

    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研究,本质上是对学科知识版图的系统性探索,旨在搭建支撑学科发展的“四梁八柱”,因此,需要从内部构成与外部边界两个角度寻找学科知识体系的建设路径。而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纪检监察学与传统学科在自主知识体系建构过程中具有不同的理论旨趣,这也使得二者在建设路径层面存在一定差异。传统学科具有较为成熟的知识基础,其自主知识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核心着力点在于对西方知识体系的反思批判以及对当代中国实践经验的提炼和把握,是遵循知识演进基本规律“从有到有”的内生型发展路径。而纪检监察学科从设置到发展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具有鲜明的目的导向特征,旨在研究破解纪检监察领域面临的诸多问题并培养纪检监察人才,其知识生产始终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求展开。因此,这种独特的知识生产逻辑决定了其在自主知识体系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核心问题也与传统学科有所区别。具体而言,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构过程中面临学科化诉求与跨学科需求的结构性问题,即存在自主意识和交叉意识间的张力。

    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中需要具备自主意识,这是学科走向成熟和独立发展的根本前提。“自主性”是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的核心特征。从学科建制规律来看,成熟的知识体系需要具备相对清晰的学科边界与系统化的理论框架。纪检监察学若要在学科谱系中获得独立地位,必须确立专属的核心概念群、方法论体系以及区别于相邻学科的问题域。这种自主意识的强化不仅有助于形成稳定的学术共同体,推动中国特色纪检监察理论范式的构建,更能通过学科话语权的提升、研究范式的创新以及学术成果的转化,实现学科知识生产、传播与创新的良性循环,实现中国特色纪检监察话语的传播并讲好中国反腐故事,最终为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体系的完善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但与此同时,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同样需要具备交叉意识,这是新文科时代学科发展的现实要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催生的复杂治理场景,要求研究者必须突破单一学科视域,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中共党史党建学、经济学、管理学、计算机科学等多学科工具开展协同攻关。因此,纪检监察学具有显著的跨学科乃至交叉学科特征,需要通过跨学科的理论对话与方法融合,产出兼具现实回应力与理论解释力的新知识,解决纪检监察领域的重大问题。这种交叉意识不仅体现在核心理论的移植上,更要求在研究视角、问题意识和研究方法上实现多学科的整体性融合,从而增强理论研究的解释力、实践指导的针对性和学科发展的开放性。而这种实践逻辑必然导致学科边界呈现出流动性和渗透性特征,由此形成知识体系建构过程中自主诉求与交叉需求的结构性张力。

    具体而言,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过程中面临的自主意识与交叉意识的张力,主要表现为三重矛盾关系。在知识生产维度,表现为专业深度与知识广度的辩证统一需求;在学科结构维度,体现为体系化建构与开放性拓展的动态平衡要求;在方法论层面,则反映为学科范式独特性与研究方法多元化的双重诉求。如何认识并解决纪检监察学自主意识与交叉意识的内在张力,是构建自主知识体系需要厘清的核心问题。值得说明的是,这种张力在现代学科发展过程中也有过类似的存在形式,如20世纪后期环境科学、认知科学等应用学科的兴起,都经历过跨学科研究与体系化学科架构间的矛盾,但着眼于纪检监察学科,其特殊性在于该学科的自主知识体系建构需要立足于中国实践、反映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纪检监察领域面临的核心问题,兼具“学理性”与“政治性”,这也决定了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不能简单套用既定模式,而是需要在立足现实、问题导向的基础上,给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诚然,“自主”与“交叉”并不构成完全对立的哲学范畴,二者间具有内在一致性。对于这一问题存在一个辩证的解决方案,即实现学科的守正创新,在基本研究对象和思维方式上坚持对自身的守正,并在研究复杂现实问题时通过学科交叉进行创新。但“守正创新”的价值更多表现为抽象的认识论层面,其在具体执行层面的方法论贡献稍显不足。对于经过长时间发展、拥有稳定的学科结构与系统化基础理论的较为成熟的传统学科,守正创新往往能够通过对既有学科框架的适度调适来实现理论更新与方法升级。然而对于纪检监察学这样的新兴学科而言,其学科基础相对薄弱、理论体系尚未完全定型,过于强调守正创新反而是浮光掠影、急功近利,难以触及自主知识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主要矛盾与关键堵点,需要更为精细化且具有可行性的方法论建议。

    二、反思与重构:纪检监察学科知识体系的构建基础

    (一)对固有学科概念的反思

    在英文中,学科和规训共用同一个单词:discipline,通过对该单词的词源考察,其在古拉丁文中就兼有知识(知识体系)与权力(纪律、军纪)之义。十九世纪以来,知识逐渐走向学科化和专业化,并在科学精神的支配下,通过不断分类与整合推动现代学科的涌现,这些学科具有相对稳定性,并一直沿用至今。但是,通过梳理现代学科形成的历程,我们会发现:首先,近代学科划分采取了一种西方中心论的视角,这些学科诞生后的主要学科活动基本专属于欧美地区,用以解决西方工业化社会发展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包括研究殖民地问题的东方学),这也就意味着这些由西方学者定义的学科在全球范围内难以形成普世性共识(universal consensus);同时,知识精英群体的形成与扩大推动了学科分化并形成学科壁垒,“当某些人声称在某个领域拥有特殊的知识,不同类型的精英群体便逐渐形成了”,知识精英群体为维持自己在某一领域的优势地位,就会刻意在自己的知识边界外围建立框架并对其进行限制,由此形成学科间相对稳定的边界,并推动现代大学中各学院与教学系的建立,完成了对学科壁垒的强化;此外,虽然现代学科划分遵循着科学的色彩,但是在学科内部,特别是在几乎所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多数研究者的工作是试图通过各式方案为学科的权威性说法提供支持,即对学科内科学事实的建构过程,以此维持该学科的存在意义和价值。

    由此,我们发现,现有大部分学科内部的知识生产,遵循着一种先验伦理,即先确定学科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畴,再寻找学科的具体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简言之,这些学科的知识生产过程沿着从本体论到认识论的路径进行。正如孔德认为的那样,各门学科都是依据自身逻辑发展起来的,“只要对各门知识的发展是必要的”,知识生产便可“进一步细化而不受苛责”。

    然而,与传统学科相比,纪检监察学的学科目标有所不同。传统学科遵循“本体—认识”的知识生产路径,其本体仅作为学科的主体范畴,且学科的长期目标较为模糊。但纪检监察学的学科本体同时涵盖主体范畴与客体范畴,不仅需要将纪检监察作为学科研究的出发点,还要求将其作为学科的落脚点,学科发展目标明确,具有明显的目的性特征。因此,“本体—认识”的知识生产路径难以与纪检监察学相匹配,需要为学科的知识体系建设过程寻找新的理论与观点。

    (二)基于创制实践的知识体系

    在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观念问题就是树立对“体系”的理论自信与知识自觉,确信兼具政治性与学理性的纪检监察学科是超越既往知识结构的体系化知识,是在以本土经验和价值为基础、以中国自身为主体和本位,从而创造性地设计并发展的知识体系。由此,可以将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过程理解为基于中国立场的知识“创制实践”,并在此基础上找寻其知识生产与体系化建构路径。“创制实践”可以从两方面加以理解,创制意味着在整体性层面,突破西方中心主义知识框架,立足中国实践进行原创性理论构建,强调体系化与创新性的统一;实践则意味着将学科建设视为动态发展的认识论活动,通过持续性研究实现知识体系的不断迭代升级,以适应现实社会的发展并得以解决新问题。

    从创制实践视角反思与观察知识生成的整体脉络,传统知识论框架下的学科因受限于主客体认知框架,难以全面阐述新知创造的复杂过程。鉴于个体认知的有限性和经验的无限累积,人类无法达到绝对的“全知”状态,进而难以确立一个普遍适用的知识“范畴”。为突破此局限,需聚焦于知识创造的实际流程,即关注“创制实践”如何驱动知识的形成与演变。

    在创制实践中,为了有效地协调和组织知识,人们创造了一些具有秩序性的标识性概念,这些概念具有较强的归纳与组织能力。这些核心概念的形成,是一个复杂而动态的过程,它涉及对经验材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综合,以及对已有知识的批判性审视和创造性重构。通过这个过程,人们不仅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联系,还构建了一套具有内在逻辑和秩序的知识体系。值得注意的是,知识体系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创制实践的深入和发展而不断演化和完善。每一次新的创制实践都可能带来对原有知识体系的挑战和修正,促使人们重新审视和调整自己的认知框架和知识体系。这种内生的动态性与开放性,正是知识体系保持活力的关键所在。概言之,知识体系是人类在创制实践中不断发明和创造的精神秩序,在这个过程中,人类不仅是知识体系的塑造者,同时也是受其指引的探索者,二者间的相互塑造、共同进化的关系,为人类知识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三、体系创制:基于“实践—理论”路径的纪检监察学科

    (一)创制实践视角下的纪检监察学科

    从创制实践的维度审视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历程,该学科无疑展现出了鲜明的“创制性”特征。回顾纪检监察学发展史,可以看出该学科的发展始终伴随着中国共产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是为汇聚学界力量集中破解纪检监察与反腐败领域重要问题而设立的学科。因此,纪检监察学并非如传统学科那样通过经验性总结既有的知识、划定学科范围而逐渐建成的,较强的政治性、目标性使其走上一条先创制后发展的学科道路。

    鉴于此,纪检监察学的学科本体论并非稳固不变的客观实体,而是处于动态的建构过程中。在学科发展初期,受限于发展时间的短暂与系统化研究成果的匮乏,人们难以形成对学科本体论的全面且客观的认识。所以,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过程可以遵循由认识论到本体论的知识生产路径,暂时搁置对自主知识体系本体论与内部构成的讨论,沿着“实践—理论”的路径,通过寻找认识工具(研究方法),剖析纪检监察领域的现实问题,形成一批纪检监察学的知识,随着知识积累达到一定阈值,进而推动这些知识的系统化整合与升华,最终建构自主知识体系的本体论框架。

    (二)“实践—理论”导向的自主知识体系建设逻辑

    “实践—理论”的知识生产路径意味着在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初期可以暂时搁置对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本体论的讨论,暂时不追求在纪检监察学的基本概念、学科属性和研究范畴方面达成普遍深度共识,同时鼓励有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与各相关行业的实务工作者的多元化观点与看法,这也有利于激发研究者们的积极性,为新学科赋予更多的生机活力,扩大学科的广度与纵深。在这一前提下,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需要把握以下逻辑。

    第一,坚守纪检监察学研究的基本对象。对学科本体论共识的搁置并不意味着本体论的虚无主义,对纪检监察学这一新兴学科而言,还需要保持学科的相对独立性,使学科发展能够和学科设置目标相匹配。需要充分意识到,纪检监察学的设置目的是为中国纪检监察实践提供理论指导、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因此需要紧扣“纪检”与“监察”这两个核心范畴,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学科的内涵与外延。如果失去了这一基本目标,那么该学科一切研究成果都将没有意义,也就无需建设学科的自主知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有没有中国特色,归根到底要看有没有主体性、原创性。”知识的主体性要求建立符合自身社会条件、与当前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学科。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主体意识要求学科知识能够服务于中国纪检监察实践,只有扎根中国大地,回应现实发展需要,坚守纪检监察学的学科目标,才能维系学科的“自主意识”,避免沦为各学科知识简单堆叠成的知识拼盘,继而从体系化思维的高度谋划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的全局。

    第二,坚持学科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导向意识。“实践—理论”的路径意味着研究过程中的实践先行,就是要以纪检监察领域遇到的现实问题作为研究起点,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步提炼理论,进而实现知识的体系化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从某种意义上说,理论创新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筛选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因此,现阶段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的首要目标,就在于发现并凝练纪检监察诸多领域的核心问题,找准我国纪检监察事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痛点、难点、堵点,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实现学科知识的初步积累,为进一步总结升华知识体系奠定基础。同时,学科交叉被作为解决纪检监察领域复杂问题的锁钥,需要提升知识体系的适应性与抗风险能力,避免出现对现实的回应性与解释力不足的情况。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切学科交叉都是以解决重大问题为目标的,不能为了刻意寻求知识的交互融合而不假思索地杂糅理论,避免空有架子而缺乏实质内容的情况。最终实现以问题为导向拼接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广阔学术版图的同时,保持知识体系内部的生命力与创造力。

    第三,在自主知识体系建设过程中秉持开放的学术心态。需要澄清的是,自主知识体系并不等同于教学体系,灵活的学科视野可以提升学科的生命力,但是严谨的教学体系才能培养出素质过硬、能力卓著的纪检监察人才队伍。提升国家腐败治理能力离不开纪检监察人才培养体系的支撑,当前,全国部分高校已经建成了各具特色的纪检监察学、廉政学、监察法学、党内法规学的人才培养体系,这些都是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过程中可以吸收借鉴的宝贵财富。因此,需要鼓励各传统学科参与到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中去,形成各具特色的课程体系与教材体系,构筑拥有多样化学术背景的复合型纪检监察人才结构,从不同学科中为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汲取营养(如表1所示)。此外,还要鼓励将多元化的研究方法体系纳入自主知识体系中去。研究方法为认识并解决纪检监察领域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因此需要在研究过程中注意方法的灵活应用,实现对规范性与实证类研究方法的综合使用,为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问题提供适配的研究工具,避免产生知识体系过于宏大抽象或琐碎微观的倾向。

    表1 纪检监察学科的知识版图

    (三)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

    “计熟事定,举必有功”。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在战略研究和全局思维的高度上加以把握,处理好知识体系内外部的各项关系。因此,在理顺学科内部知识生产路径的同时,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还需要遵循一些基本要求,以此作为学科发展的重要抓手。

    第一,明确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为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指引方向,有助于明晰学科的本质与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国,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哲学社会科学就会失去灵魂、迷失方向,最终也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始终要将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坚持人民中心论的政治立场和学术逻辑,以此明确学科的具体发展方向,使学科发展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第二,体系化多层次。“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因此,需要在系统思维的指导下,体系化多层次建设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体系化要求归纳与整合,纪检监察学科拥有多种密切联系的内部要素,需要宏观把握各要素间的相互关系与相互作用机制,才能整体性谋划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同时理顺自主知识体系内部的结构层次,使其兼顾理论发展、制度建设、人才培养、话语生成、具体实施不同层级的知识,真正实现自主知识体系的全方位建构。

    第三,注重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过程是以问题为导向的,需要持续不断地在纪检监察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以构成学科的理论增长点,而调查研究是发现问题的基础。因此,服务于中国纪检监察现实需要的纪检监察学科需要扎根中国田野,通过调查研究,在丰富的制度实践中提炼出与经验事实相对应的高度凝练的概念内涵和解释框架,进而构筑起自主知识体系。

    第四,加强对外交流。参与国际交流对话有助于提升学科的国际认同度与世界话语权,讲好中国故事。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并不是故步自封,而是应该具有“胸怀天下”的理论抱负。在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腐败问题,而每一个国家都有其独特的反腐败历程和成功经验。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需要积极从国外汲取营养,从世界各国的反腐败理论与实践中提炼积极要素,用以完善自身。同时也需要积极推动讲好中国反腐败故事,为世界范围内腐败问题的解决贡献中国智慧。

    四、方法拓展: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的方法补充

    “实践—理论”导向的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在当前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并解决纪检监察领域的具体问题,为进一步实现自主知识体系本体论的提炼与升华奠定基础。而这一过程依赖认识工具的多样化,即借鉴多元研究方法解释并解决问题。当前,社会进入高度信息化时代,腐败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日益增加,需要引入新的研究方法来深入理解和应对这些挑战。因此,根据纪检监察学在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次的研究需要,本文介绍一些既有研究较少提及的研究方法,这些研究方法均为具有现实性的实证研究方法,以此实现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在方法层面的创新与拓展,并推动理论与实践间的结合。

    (一)实验研究与因果推断

    实验是建立在“反事实”逻辑之上的因果推断方法,是建立因果关系的重要措施。因果推断有助于发现并解释体系内各要素间的深层次联系,并探讨相互间的影响过程与作用机制,其在纪检监察学领域可以被用于对纪检监察制度、措施、政策和实践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助力研究者发现问题并寻找应对策略。纪检监察学的实验研究需要在受控制的研究环境中,观察研究对象的行为与决策,因此常用田野实验法和调查实验法。国外的反腐败研究中,伯特兰(Bertrand)等通过田野实验研究在印度驾照的获取与分配情况中,通过将被试人员随机分配到不同小组,并为不同小组制定不同的驾照获取策略,包括为被试者提供资金资助或提供免费的驾驶课程等,观察哪种策略在印度更容易获取驾照。研究发现,通过动用资金向私人中介支付法外费用的策略可以更轻松获取驾照,甚至能够规避考试等基本程序;并通过进一步追踪发现中介群体在官僚集团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即中介可以通过充当官员的腐败代理人,让行贿手段变得更为间接化且更加隐秘高效,为治理腐败提供新的视角与抓手。李莉等使用调查实验研究纪检监察学课程体系的建设策略,通过离散选择实验法分析学生、教师、纪检监察实务工作者等不同群体对纪检监察学课程设置不同维度的认知偏好,最终寻找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层次需求的课程设置策略,为纪检监察学的教学体系与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供切实合理的指导意见。同时,实验研究在具体实施层面可能存在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满足随机分配的条件等问题,也可以使用准自然实验的方法,运用倾向性匹配法、双重差分法、工具变量法、断点回归法和合成控制法等定量技术辅助研究。

    (二)大数据方法与机器学习

    互联网的普及实现了数据生产能力的指数级增长,使得全球数据规模空前膨胀,传统的基于小样本的数据统计分析策略难以适用于海量数据样本,需要实现研究方法的革新。大数据方法是用一系列算法从海量非结构化数据中发现反映社会现象的特定模式、特定关系或特定趋势,其目标是运用机器学习把非结构化的、高维的、海量的数据,转化为结构化的、可被理解的社会知识。大数据的使用有利于提升政府公权力使用的透明度,同时也实现纪检监察学研究信息资料来源的拓展,挖掘学科的新知识并寻找理论增长点。因此需要将大数据和机器学习的方法纳入纪检监察学的方法体系中,分析海量数据中隐藏的腐败模式与趋势,检测异常行为与腐败风险。臧雷振等基于全球不同国家21世纪以来政府治理质量的面板数据研究政府规模与政府腐败间的关系,使用机器学习中的决策树与随机森林算法处理数据中的大量缺失值,通过数据训练实现对缺失与非平衡面板数据进行插补,在实证分析后发现政府规模与政府腐败之间存在倒U型效应,在腐败治理中应该考虑政府规模的拐点特征,寻找最优政府规模区间,以此减轻腐败现象。李莉等使用机器学习中的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实现对大规模文本数据的深度挖掘,通过分析全国网络问政平台的地方领导留言板数据,研究公众网络反腐败的参与情况。研究通过“有监督学习法”,从海量的网民发帖中抽取与反腐败有关的帖子5万多条,并利用朴素贝叶斯算法辅助计算机对抽取出的帖子进行自动化分类,最终实现对向量化文本的统计分析,展现近年来民众网络投诉的数量变化、议题类型分布状况以及不同身份的投诉主体的诉求内容,以较低成本实现对海量纪检监察数据的深度挖掘。

    (三)社会仿真模拟与预测

    社会仿真模拟方法是指基于一定的研究目的,在对社会学科研究对象的组成、功能、结构等特征的既有认识基础上,抽象出符合系统某一层次属性的结构模型,继而借助计算机仿真技术将结构模型转化为适合计算机处理的形式,然后运用假设检验的方法进行试验,最终实现对系统逼真的动态性模拟的演化过程。社会仿真模拟的主要作用在于开展社会预测,通过重复性模拟预测发现关键信息,基于主体建模方法(Agent-based modeling, ABM)是其主要技术。通过社会仿真模拟研究纪检监察学科,可以构建腐败行为的模型,更好展现某一场景下腐败行为的演化与扩散过程,预测其未来发展可能性,有利于寻找腐败的发展关节,为纪检监察实务工作者制定干预与治理方案,为反腐败提供预警与决策建议。贝拉乌比(Bellaubi)等使用ABM方法研究肯尼亚和加纳供水服务中的腐败问题,通过模拟出两国水务系统的运作模式,用以呈现两国在供水服务中各角色间的交往与博弈行为,包括政府水利灌溉部门、水务监管委员会、水的代理运营商与自来水公司以及用户,模拟在不同制度下各角色间可能出现的博弈状况,并寻找其中可能出现的政府官员腐败风险。研究发现,在机会主义的管理方式下,两国水务系统各角色间的互动更为频繁,容易出现腐败风险与监管缺位,而在务实主义的管理模式下,各角色间社会成本与收益都较低,虽然不易出现腐败,但容易出现搭便车或不作为现象,因此需要综合运用机会主义与务实主义的管理策略,平衡反腐败与政府作为间的关系。张兵等则研究工程腐败中的腐败网络特征,运用仿真模拟技术构建工程腐败网络,从腐败行为方式与腐败关系两个变量出发,重点关注腐败网络的腐败资源总量、平均腐败资源和腐败资源的标准差在腐败网络形成过程中的变化情况,以及腐败网络拓扑结构特征。研究发现,腐败网络中各节点间的关系越强,整个腐败网络的资源增长态势就越明显,且后者随着强关系节点数目的增多而幅度变大,因此在对网络式大面积腐败的治理时,纪检监察人员需要注意着力打击网络中的强关系,并降低网络内部腐败资源交互中的收益,以此抑制腐败网络的扩散,从而实现对腐败网络的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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