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深入掌握现代公共管理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专业功底扎实,有较宽的知识面,学术素养良好,能够独立从事公共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
3.熟悉本领域的政策法规,能够胜任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系统内各项工作,具有领导、协调、组织和决策的基本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对外交流和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
二、培养方式
1.课堂教学。本培养方案中理论类课程和政策类课程以课堂教学为主,在向学生系统传授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本理论与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培养他们提出问题、科学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学校导师和实践导师培养相结合。硕士研究生在配备一名学校导师的同时,配备一名来自退役军人事务部系统的实践导师。两名导师应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3.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本专业强调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在读期间应至少有半年时间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系统进行专业实习。
三、研究方向
1. 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管理
2.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管理
3. 退役军人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管理
四、学习年限
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其中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或者未能按时撰写完学位论文,或者不符合学校其他毕业要求的,最多可延长至五年(含休学)。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业的,以结业论。满足相关条件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六、学科综合考核
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在入学后第四学期进行。只有取得合格成绩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的考核程序及方法请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硕士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在确定选题之前须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论文选题应综合考虑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需要和本学科的发展状况,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2)论文必须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写作连续投入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
(3)论文应在本研究领域某一问题或研究方法上具有创新性,并做到概念清楚,条理分明、分析严谨、文句通顺精炼、文本工整、图表整齐清晰,符合学术规范。论文正文应在3万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