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成立于 1950 年,是我国创办最早的高等电影院校,建校至今为中国电影事业的发展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优秀的电影人才,被誉为“中国电影人才的摇篮”。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在高等学历艺术人才培养、继续教育、相关专业培训、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艺术创作、社会服务、人文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新时期,学校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办公室法务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校办公室法务岗,非事业编,主要从事合同管理、对外合作事务管理以及协助法律顾问处理学校涉法事务等。录取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面议。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责任心;
(三)35 周岁以下(1984 年 4 月 12 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录取;
(五)户口不限。
三、招聘流程
1、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2 日至 2019 年 5 月 12 日。
2、请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邮箱:law@bfa.edu.cn,资格审查合格后,将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恕不回复,敬请谅解。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成绩择优录取。
四、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4 号。电话:82283382
联系人:刘老师
北京电影学院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