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制度,一般修业年限不少于3年,不多于6年。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需修满142学分(详见附录表21)。具体分配如下:1.理论教学学分:118学分。其中,通识基础课30学分,通识教育课不少于18学分,专业基础课22学分,专业核心课24学分,专业拓展课不少于24学分。课程学习总投入4875小时。2.实践教学学分:24学分,包括毕业论文6学分。
表21政府管理学院理论教学部分学分、学时分配统计表
课程类别 |
学分 |
学时 |
通识基础课 |
30 |
1518 |
通识选修课 |
18 |
672 |
专业基础课 |
22 |
880 |
专业核心课 |
24 |
960 |
专业拓展课 |
24 |
845 |
合计 |
118 |
4875 |
理论教学部分,学生课内外学习投入不低于4875学时。计算方式:专业必修课学分*16*2.5+专业拓展课学分*16*2.2+形势与政策、体育、计算机课程学分*2.4285*16*2.2+其他通识基础课学分*16*2.5+通识核心课学分*16*2.5+通识教育课学分*16*2.2=4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