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2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以培养新时代具有责任理性与人民情怀的卓越研究者和高效领导者为办学使命。我院公共管理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知识面的公共管理和政策分析人才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一 招生计划
我校2027年拟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10人。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慎重、准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二 招生方向
为了适应新时代国家治理发展形势,2027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开设多个培养方向:公共政策、教育管理、城市管理、政府运行保障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数字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保障、消防救援管理等。公共管理硕士(MPA)网报阶段选择不区分专业方向。
三 报考条件
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 报考程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单位代码为“14596”,报考点代码为“1172”。报考院系所名称:(010)政府管理学院。
(一)报名
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和网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在报名期间,考生须按照报考点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持续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公告信息。
3.考点选择: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照我校及所选报考点时间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报名具体要求、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7.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在复试阶段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等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应及时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或按“学信网”公布的权威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报考点审核
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在审核期间密切关注报考点相关信息。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须按照报考点审核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职人员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相关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 初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考试时长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报考我校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
(四)考生应按照考场规则和报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六 复试录取
(一)复试
1.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我校各学科专业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复试将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在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将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我校不组织破格复试。
7.我校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二)调剂复试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接收考生调剂工作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我校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另行通知。我校公布接收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可申请调剂复试。
(三)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可以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也可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面谈、函调、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个人鉴定、现实表现材料等,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我校将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的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七学制与学费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管理):学制3年,2.7万元/年。
八 奖助政策
非全日制硕士生、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助学金、奖学金等。
九 培养地点和住宿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地点在望京校区。
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非全日制分为集中授课和周末授课两种形式,考生在拟录取之后根据自身情况二选一。集中授课时间:每学期授课一个月,每年9月和3月。周末授课时间:每周六、日上课。
十毕业与学位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符合我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十一 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十二 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章程将作相应调整,并在我校招生网及时予以公布。
十三 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一号,邮编:100102
网站: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https://sg.ucass.edu.cn)
咨询电话:010-69386121
传真:010-84719149
官方微信:社科MPA;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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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