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根据洛阳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在职学习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精神和洛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管理人才的需求,洛阳市委组织部特委托我中心为洛阳市培养公共管理(MPA)高层次人才,开设MPA学位班、SMPA班,招生合作办学事宜由洛阳市委党校具体承办。目前,我中心已经与洛阳市委党校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双方正在积极推动2010年MPA学位班和SMPA班招生的具体工作。
洛阳市委组织部表示,将着力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为MPA学位班、SMPA班的成功举办提供组织保证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