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下午,政府管理学院中国社会保障前沿课程系列讲座在研教楼308举行,本期讲座由政府管理学院薛在兴教授为广大师生作分享,主题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从排斥到融合”。
薛在兴教授结合自身丰富的研究经历,从流浪儿童的一般特征、流浪儿童为什么流浪、关于流浪儿童的困惑和思考、从适度普惠到需求为本等四个部分开展讲述。
一、流浪儿童的一般特征
在这一部分,薛在兴教授首先从“儿童”与“流浪”角度明确了对于流浪儿童的界定,根据我国官方最新的定义,流浪未成年人是指18周岁以下,脱离监护人有效监护,在街头依靠乞讨、捡拾等方式维持生活的未成年人。之后,薛在兴教授分别从数量规模和结构特征等角度进一步说明了我国流浪儿童的特点。
二、流浪儿童为什么流浪
在这一部分,薛在兴教授结合学者张明锁、刘继同、续西发的观点,运用推拉理论解释了流浪儿童流浪的成因,流浪的成因是多方面的,通常是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共同作用的结果。薛在兴教授认为流浪儿童问题的实质是社会对于流浪儿童的排斥,流浪儿童可能受到的社会排斥主要包含家庭排斥、教育排斥、社区排斥、住房排斥、就业排斥等。因此,要解决流浪儿童问题,关键在于消除针对流浪儿童的社会排斥,这首先需要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同时对流浪儿童的社会服务目标应该是恢复并增强其社会功能。
三、关于流浪儿童的困惑和思考
在这一部分,薛在兴教授与大家讨论了解决流浪儿童问题所遇到的困难,具体包括救助能力不足;流浪儿童返家难,回家更难;滞留儿童有效救助难等,而导向错误是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消除针对流浪儿童的社会排斥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此基础上,薛在兴教授从理念转变和政策改革两方面提出了一些针对解决流浪儿童问题的思考。在理念转变方面,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新理念应该是从社会控制到儿童优先,目标应该从回家转换为回归,资源整合方面应由单兵作战到协同作战,专业化方面应由生活照顾到专业服务。在政策改革方面,要从建立多子女补助制度和家庭早期干预制度等方面消除家庭排斥、改革家庭收养制度、建立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评估制度、进行教育制度改革、大力培育非政府组织和改革舆论导向等方面着手,推进完善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
四、从适度普惠到需求为本
在这一部分,薛在兴教授为大家详细梳理了儿童福利改革的相关内容,从“分层次”、“分类型”、“分区域”、“分标准”等方面介绍了制度架构,同时列举了试点区域的一些典型做法,最后薛在兴教授针对儿童福利制度改革,从为什么要从救助走向福利,从残补走向普惠、福利对象、福利提供主体、资金来源、福利形式等方面提出了几点思考,引发同学们深思。
本期“政府管理学院中国社会保障前沿课程系列讲座”系列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