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9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高端学术讲座之学部委员系列第一讲在望京校区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主题为“民法典与乡村振兴战略”,主讲嘉宾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孙宪忠。
本次讲座线下线上同步进行,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蔡礼强主持,在讲座开始前,蔡礼强院长对讲座人孙宪忠教授进行了介绍,并希望大家能够学习孙教授的法学精神,成为有法治情怀的社科人。讲座同时通过腾讯会议室以网络形式同步直播,吸引了近五百名高校师生、各方面专业人士在线观看和互动交流。
此次讲座,孙宪忠教授从乡村振兴战略及其与民法典的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村民委员会的差异、集体组织中的成员和成员权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三权分置”这五部分展开,旨在强调以民法典为基础、依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
在乡村振兴战略及其与民法典的关系方面,一方面,孙教授提出必须要以知悉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制度全貌为基础,清楚地知晓并依法完善现行法律中的农民组织的形态,从而依据一定的组织体将农民凝结在一起推进乡村振兴。另一方面,孙教授还指出民法典中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定为一种特殊法人不仅具有填补制度空白的重大意义,还为农村未来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而明确集体成员权则对于承包权的三权分置、农村整体“五大振兴”的工作展开提供了法律保障。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村民委员会的差异,孙教授提出要谨慎处理以村民自治组织替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普遍性、必要性、正当性。他强调: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特别法人的立法,必须考虑到这种法人作为特殊法人的立法本意。这种法人,可以广泛参与民事活动,但是考虑到他们作为受保护的特殊主体的性质,他们虽然也是社团法人,但是并不适宜作为市场主体以及商事法人。
在集体组织中的成员和成员权问题上,孙教授以最近的热点话题“三权分置制度是否能使集体所有权淡化”为突破口,从适用性、可及性角度阐述,得出淡化集体法人和集体所有权的考虑不符合我国国情特点的结论。而针对农民的成员权,他认为不仅应从立法上区别“村民”和“成员”,还应充分考虑这四大方面:农业为主农村与非依靠农业的农村的区别;户口农民与种地农民的区别;农民生活城镇化问题;获城市户口的城镇居民拥有宅基地问题。
最后,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三权分置”问题。孙教授提出,在现如今宅基地侵占耕地的问题日益突出,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还不能满足实践需要的情况之下,要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其中细则,推行宅基地“三权分置”,而不能放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浪费和混乱。
通过以上四部分的阐述,孙教授总结指出,乡村振兴必须依法推进,并以民法典为基础,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确实具备较大难度,但还是必须把焦点放在成员权这一点上,并从法思想、法感情、法技术这几个方面上共同发力。
讲座结束之后,同学们纷纷表达自己的感想:
21级全日制班陈箬茜同学表示:“民法典是促进国富民强的助推器,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指南针,是乡村振兴路上的法律保障。而中国奇迹之所以震撼人心,不仅在于规模和速度,更在于始终坚持共同富裕,走正走实走深乡村振兴之路,让发展的阳光照进每个人的生活。
21级全日制班马成龙同学表示:“能够现场聆听法学界泰斗孙宪忠教授讲述民法典与乡村振兴战略这场学术讲座,是我的荣幸。孙教授先从历史的维度简要回顾了我国乡村改革的发展历程,而后又站在民法典修订与内容的角度,带领同学们梳理了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村集体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以及政府的应对策略。清晰深刻的讲解的确令我们感触颇多,受益匪浅,更我敬佩的是孙教授虚怀若谷的学术品格。在最后的提问环节,有同学问到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问题,孙教授能真诚平和地做出解释,认为自己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在这一刻,我真切地体会到了学术先导,名家风范的含义,也再次感谢孙教授的精彩讲座!”
孙教授通过历史视角的梳理和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加深了我们对于乡村振兴过程中法律问题的了解。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离不开《民法典》,相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乡村治理中的法律问题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乡村振兴战略能够在良法善治的基础上推行开来。同时,我们也期待未来能与孙教授有进一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