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是政治学的基本命题,也是现代化进程的一道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如何通过国家治理来获得有活力的秩序,已经成为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基础性秩序作为与强制性秩序相对的社会秩序,在实践中表现为自治与共治,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理解基础性秩序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意义,政府管理学院特别邀请到华中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政治学部部长、中国农村研究院/政治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勇教授,于11月6日晚为同学们带来主题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性秩序”的前沿讲座。本次讲座由学院执行院长蔡礼强教授主持,师生共260余人在线聆听。
讲座开场,蔡院长简要介绍了徐勇教授的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徐教授不仅扎根田野深入调查研究,而且运用研究服务于国家决策,为中国学界贡献了大量原创性研究成果,推动了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进程,是一位富有思想穿透力的学者。蔡院长对徐教授为社科大师生授业解惑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同学们也通过线上互动的方式表达了对徐教授的热切期待。
徐教授讲座开始就开门见山从国家目的论切入对秩序的讨论,点出了强制性秩序与基础性秩序的区别。徐教授引经据典阐释了基础性秩序的相对独立性,并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角度为大家详细解读基础性秩序与国家治理之间的紧密关系。中国正处在现代化大变革中,传统秩序迅速改变,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秩序正在形成。徐教授强调,通过政府与社会的共建共治构建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秩序,是实现“活力与秩序有机统一”理想状态的关键。
徐教授指出,基础性秩序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国家治理的目的。他认为,基础性秩序既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结果,需要通过各种载体加以获得,并形成相应的体系。在此基础上,徐教授条分缕析、抽丝剥茧,阐述了基础性秩序的载体与构成。
组织是人与人的结合,是基础性秩序的重要载体。徐教授借助马克思主义经典,指出人与人结合的组织形态贯穿人类社会演变过程,微观组织形态内部产生的相应秩序构成了国家宏观组织秩序的基础。徐教授进一步以家户制度的产生、发展和解体过程为线索,展现了基础性秩序组织载体的演变过程。他强调,在现代社会中,以个体为基础的现代组织成为现代基础性秩序的组织载体。国家治理的重要目的便是将散落的个体重新组织起来。
组织的纽带是关系,关系因此成为基础性秩序的重要载体。徐教授旁征博引,梳理了中国社会由血缘、地缘关系向契约关系演变的历史过程。由于契约关系以个人的独立利益为基础,独立个人与外部交往时会造成社会分化与对立,因此,徐教授强调,国家治理需要将因为经济利益不同而形成的独立的个人联结起来,形成人与人的紧密结合的共同体关系。这种共同体关系正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基础性秩序的重要载体。
关系的维持需要规则,引导和约束人的行为的规则也是基础性秩序的重要载体。徐教授融会中西,从由习俗到法令、由礼治到法治两个维度梳理了规则表现形式的演变过程,并切中要害地指出在现代化进程中仅仅依靠法治具有局限性。他强调,当前我国提出的“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以及共建共治共享,有助于突破单纯依靠法治的局限性,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构建基础性秩序。
规则的制定和遵循在于价值,因此价值也成为基础性秩序的重要载体。徐教授旁搜远绍、取精用弘,从孔孟经典中总结出传统中国支配民众生活的价值为群体主义。而在现代社会,中国式现代化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党的二十大强调:“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通起来。”徐教授指出,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正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构建基础性秩序的重要价值载体。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积极与徐勇教授互动,徐教授对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解答。蔡礼强院长总结了徐教授此次讲座的学术价值和深刻启发,鼓励同学们学习徐教授的学术方法和治学态度。蔡院长殷切期待同学们既要学习徐教授博览贯通经典著作,打下坚实的学术基础,又要学习徐教授田野调查的方法和态度,在实践中治学,了解中国实际,深入中国实践,希望同学们在这二者基础上,贯通、融通、联通理论和实践,做出符合中国实际并对中国现实具有解释力的优秀学术成果。最后,蔡礼强院长对徐勇教授带来的这场富有思想深度和理论内涵的精彩讲座再次表示由衷感谢,并期待下一次徐勇教授对社科大师生的倾情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