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总分300分,合格线为18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综合面试(包括外语综合面试占50分、专业综合面试占100分)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笔试不合格或面试不合格均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对已参加本次考核、具有推荐免试资格、于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请我院相关专业并完成填报手续的营员,将根据我院接收推免指标,分别按照各专业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3.排序靠前的营员如遇有未获取本校推免资格或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情况,将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录取,额满为止。